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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
来源:刘蕴增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9-25
浏览量:267


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

案例点评:被告甲经人介绍认识了原告,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,约定了借款金额、利息和借款期限,被告甲从原告手中借款115余万元。被告乙做为担保人为被告甲提供担保,此外二被告均分别提供自己名下的房产做抵押担保。借款合同到期后,因被告甲不履行还款义务,原告遂到法院起诉二被告。诉讼中,被告甲提出借款当天即还款9万余元,后来又还了二次,共计还款27万余元,这些钱应当在总借款金额中抵扣本金和利息。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确有借款的需求,原告确有出借资金的能力后,确认双方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。因借款当天,被告甲即还款9万余元,该款应从借款总金额中扣除。此外,被告甲又还款二次,应在借款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本金和利息,剩余的部分为欠原告的本金和利息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甲偿还原告本金约95万元及利息、律师费等;被告乙与被告甲承担连带责任。原告胜诉。

2、综合案件情况律师点评:此案是非常典型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,关键点有二点,第一是查明是否存在真实有效的民间借款合同;第二是查明被告已偿还的本金和利息,算出其欠付的本金和利息。律师为此提交了借款合同、担保合同、银行转帐纪录、收条等证据,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,判决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,共同偿还本金约95万元及利息、律师费等。


3、建议:本案中的借款合同、担保合同等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的较为全面,且银行转帐交易明细、收条证据等有效减少了分歧。建议大家学习双方当事人的做法,把权利义务尽量予以明确,做到清楚、无歧义、无漏洞,为自身权益在法律框架内提供最优的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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